福建工程学院2011年专职辅导员招聘公告
2011-01-14 15:39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华图教育 来源:华图教育
为加强我校学生思想政治辅导员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精神,经学校研究决定,按照德才兼备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4名专职辅导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条件及要求
1.政治素质高,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追求。
2.热爱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从事辅导员工作的高度热情。
3.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沟通能力、调查研究能力及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能够服从分配,具有吃苦耐劳和团队合作精神。
4.中共党员,在本科或研究生期间具有一年以上主要学生干部工作经历(指学生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班长;校院团委、学生会部长及以上等职务)。
5.取得研究生以上学历、硕士以上学位的往、应届毕业生。
6.所学专业与辅导员工作或我校所设置的专业相关或相近。
7.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8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博士生或有从事高校辅导员工作一年以上经历的适当放宽。
8.身体健康,能胜任一线学生工作需要,要求入住学生公寓。
二、招聘人数:14名(事业编制)
三、聘用规定及待遇
应聘人员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经学校批准聘用后,签订聘用合同,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享受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相应的工资及其他福利待遇。
学校对新聘用辅导员实行试用制度,被聘用为辅导员的人员实行半年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的,继续聘用;考核不合格的,终止聘用。
四、岗位职责
1.切实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了解学生思想动态,紧密围绕大学生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2.紧密围绕理想信念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公民道德教育、素质教育等方面的任务要求,指导和组织开展各种专题教育。
3.紧密围绕大学生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开展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指导学生党团组织和班委会建设,指导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和精神文明建设。
4.具体负责好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有关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好帮困助学、就业指导、心理健康教育以及安全教育等工作。
5.抓好分管年级、班级的学风建设,深入课堂、宿舍、入住学生公寓,充分利用学生自身教育资源,做好学生综合测评、奖励等各项学生管理工作。
五、考试考核
1.资格审查:在校纪委监督下,由人事处、学工部负责对应聘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选人员名单。
笔试前,对初选人员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获奖证书、技能证书及学生干部身份证明等证书证件的原件进行审查;暂未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须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但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应于2011年7月31日前取得。有学生干部任职经历的,须提供学校学生工作部门或团委的证明。
2.考试考核办法另行通知。相关信息,请查询福建工程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
3.聘用:按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定拟聘用人员,在福建工程学院网站“人才招聘”专栏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者,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4.考试考核时间另行通知,请及时查询相关信息。
六、体检
根据岗位名额按1:1的比例,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国家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要求执行。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以复检结果为准。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体检缺席者,取消聘用资格。
七、信息公布
本招聘启事在福建工程学院校园网(www.fjut.edu.cn)和福建人事人才网(www.fjrs.gov.cn)公布。
招聘工作相关信息通过福建工程学院校园网发布,请及时查询。
八、报名办法
1.报名时间:2011年1月13日至1月27日。
请认真填写《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简称报名表)和《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汇总表》(简称汇总表),将报名表、汇总表、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推荐表、个人简历及相关证书材料以电子邮件方式在1月20日24:00前(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发送至邮箱:rczp@fjut.edu.cn,邮件主题注明“辅导员应聘:×××(姓名)” 。
2.联系地址
福州市闽侯上街大学城学园路3号 350108
福建工程学院人事处
3.联系电话
0591-22863040 田老师 0591-22863318 陈老师
附件:1.《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
2.《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汇总表》
福建工程学院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附件: 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表.doc
福建工程学院辅导员应聘报名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