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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2011年三明永安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考试招聘工作人员
四、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考试采取公共科目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基本素质和能力。笔试和面试满分均为100分,成绩各按50%折算成综合总分。
2.笔试《综合基础知识》,笔试内容范围:政治和经济基本理论、公共管理、法律基础、职业能力、职业道德、科技和人文常识、福建省省情等,题型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间120分钟。
本次笔试,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不指定复习用书,不开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班。
3.笔试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4.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
5.加分事宜:笔试成绩公布前,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将为符合政策规定加分条件的考生审核办理加分。笔试加分的有关人员名单将在永安市人事局网yarsrc.gov.cn上公布。
6.笔试成绩可于笔试结束10个工作日后登录永安市人事局yarsrc.gov.cn网查询。
7、笔试成绩的合格线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局统一划定并公布。
(二)面试
1.笔试成绩达到合格分数线者,按照每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选,不足3倍的,按上线人数确定面试人选。
2.入闱面试的考生名单将在永安市人事局网站上公布。
3.面试组织。按三明市委组织部、三明市人事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操作规程〉(试行)的通知》(明人〔2010〕207号)组织实施。
4.面试成绩。每位考生的面试成绩在面试时当场宣布,如果个别岗位进入面试的考生只有1:1,面试(面试设7位评委)中四位(含四位)以上评委评定为不合格的,则该生此次面试成绩即视为不合格。
5.面试须知。入闱面试人员在面试规定时间未到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招聘资格。
五、体检和考核
(一)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
(二)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据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核的人选。若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可按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三)考试成绩相同时,名次排列采取以下办法解决:若2个以上报考者笔试(指综合基础知识)、面试合计总成绩相同时,报考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加试一场面试,报考者名次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自理。
(五)在职报考者报名时未能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的,最迟应于参加体检前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同意辞职或已解除聘用(劳动)合同的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六、聘用与待遇
(一)经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人选,统一在永安市人事局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经公示不影响招聘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二)拟聘用人选自动放弃或取消聘用资格,原则上应相应递补。
(三)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招聘对象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合同登记。
(四)招聘人员的待遇按照事业单位同类工作人员标准执行。
七、其他
(一)报考岗位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院校”的学历是指经教育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院校、执行国家普通高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国家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文凭。
(二)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学位的,按国内院校毕业生报考,应由国内院校出具相应的证明。属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和相关证书(证明)必须在2011年10月10日前取得。
(四)根据《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组织开展福建省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闽委办[2006]73号)或《关于做好2007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07]7号)文件规定,对志愿服务西部、服务欠发达地区及“三支一扶”计划等符合有关政策加分条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加5分。
(五)符合加分条件的考生应在报名时提供相关有效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六)属特困家庭和城市低保家庭及农村“二女计生户”的报考人员可免交有关考务费用。这些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当天携带有关证明材料(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的城镇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特困家庭的报考者,凭其家庭所在地的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到报考现场办理免交报名费用的手续。
(七)永安市人事局yarsrc.gov.cn网站是人事部门与报考者的主要联系渠道,请报考者注意经常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有关信息。
(八)公开考试招聘工作全程接受有关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九)本通告由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永安市人事局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政策咨询电话: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党群科:0598-3826262、永安市人事局调配录用科:0598-3804783。
监督举报电话:永安市监察局:0598-3804907
附:永安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2011年永安市公开考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
 
 
中共永安市委组织部永安市人事局
○一一年十月二日

 
永安市事业单位考试聘用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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