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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3月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春季招聘公告(2)

2019-03-21 14:52:46 公务员考试 https://xiamen.huatu.com/gwy/ 文章来源: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

  【导读】福建公务员考试网同步厦门华图考试动态信息发布:2019年3月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春季招聘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厦门华图公务员微信公众号(xmhuatu)和福建公务员考试备考QQ群:174413902(省考公务员考试QQ群),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厦门华图培训咨询电话:0592-5168870,5168871。

  七、相关要求说明

  (一)证书及年限说明

  1.招聘岗位要求的相关证书,本简章如无特别说明,须在报名截止日(2019年3月25日)前(含报名截止日,下同)取得。已于报名截止日前通过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相应资格证书考试(或评审等)但未取得相应资格证书的,须在面试前资格复核时,提供有效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2.工作经历(经验)年限计算到报名截止当月,按足年足月累计。

  3.最高年龄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3月25日),如招聘岗位要求最高年龄35岁是指1983年3月25日(不含)之后出生的人员。其他最高年龄要求的计算法以此类推。

  (二)专业要求说明

  1.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19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

  报考者报名时要按学历(位)证书上所注明专业只字不差如实填写所学专业,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所学专业以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和境外学历(位)(含与境外院校联合办学由境外院校颁发证书,下同)所学专业以教育部学历(位)认证部门(专指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下同)出具的学历(位)认证报告或证明材料上注明的为准。或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或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或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sxwszy.fjedu.gov.cn/)上查询的为准。

  2.专业条件为“××类”的招聘岗位,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专业指导目录》中“××类”下所列专业;专业条件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报考者所学专业须符合所列专业。

  专业要求“临床医学”专业的,含“临床医学”或“临床医学硕士”或“临床医学博士”。

  3.报考者所学专业因不在《专业指导目录》中未列入岗位要求的,可向招聘单位说明,并提供所学专业主干课程及所在院校相关证明材料,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按照相近、相似原则进行认定。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方向”,报考人员须提供学历证或学位证或主干课程学习成绩表或论文发表情况或学校证明等有效凭证,由招聘单位会同主管部门负责认定。

  (三)学历(位)要求说明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位)须是国民教育毕业学历(位),且均为岗位所要求的专业对应的学历(位)及以上学历(位)。如已符合岗位资格条件中最低学历(位)要求而持有岗位专业要求的同级或更高级学历(位)的,也可报考。

  2.持下述学历(位)报考的人员应于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具体如下:

  (1)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其他相关证明。学历认证可登陆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有关要求和程序。

  属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外学历学位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或《中外合作办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证明。

  (2)持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位)及国内院校与国(境)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国内学历(位)的报考者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须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认证。双学历(位)报考人员用于报考的学历(位)证书如不是全日制普通教育第一学历(位)的参照执行。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者,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者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上电子注册并可进行查验或按规定经过学历(位)认证。

  (4)除了明确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岗位,报考者专业可以按照本人收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的辅修专业予以认定。辅修专业对应的学位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上可查询。福建省教育厅网站“辅修专业”便捷查询窗口http://fxzy.fjedu.gov.cn/电子注册的《辅修专业证书》,不作为报考岗位所需专业对应的学历和学位的查询依据。

  (5)情况特殊未能及时提供学历(位)认证报告或不能查询认证的,经招聘单位报主管部门核准,报考人员可做出书面承诺后先行参加考试。书面承诺内容应含个人身份信息、报考岗位信息、学历(位)认证报告延长提交的时限(原则上不超过30天,确需超过30天的,须报主管部门另行研究同意,最长再延长20天),并表明未能在承诺期限内提交学历(位)认证报告或可查询认证或认证的有关内容不符合岗位资格条件及报考要求时自愿放弃考试及聘用资格。其中,以学历(位)认证部门出具的证明报考的,须向招聘单位书面承诺提供正式书面认证报告或可查询认证的具体日期,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相应资格。学历(位)认证报告注明的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专业不符或认证报告无法认可相应学历(位)的,取消本次招聘考试(或聘用)资格。

  以非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医”类岗位须取得与岗位相符的执业助理医师及以上医师资格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药、护、技”三类岗位须取得与岗位相符的卫生专业技术初级及以上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四)应届生报考说明

  全日制普通教育2019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位)证书的,可持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报名或学校开具的其他可证明材料报名。

  本科及以下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9月30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研究生学历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12月31日前取得并能提供学历(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是指经教育部门批准的具有普通高等、中等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中等院校或科研院所、执行普通高等、中等教育统一招生计划、通过统一招生考试录取的、按教学计划完成该学业、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

  持有国(境)外取得并可提供书面认证报告或可进行学历学位认证查询的学历均可报考要求全日制专业条件的岗位。

  (五)岗位其他条件说明

  1.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具有“XX条件以上”的,指具有XX条件或XX条件以上所有条件中任何一个即可。如:具有2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具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历;取得初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取得初级、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的任何一项或其中两项或三项均可。

  2.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等人员,也视为具有工作经历。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报考人员须提供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工资发放表等有效凭证以及聘用(劳动)合同或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本专业工作的岗位证明。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验年限可以合并计算。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参加经厦门市人社局核定的职业见习,若从事的工作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工作经验相关,其毕业后的职业见习年限可视同工作经验年限。

  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含兼职工作),不能视为工作经历(验)。

  3.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是指经社会化考试(评审)或有被授权高校评审等方式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不含通过非公有制企业职称评审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有效性由厦门市职改办审核认定。(注:2002年之后卫生系列初、中级职称均需参加全国统考取得,其他方式取得的市职改办不予确认)。

  4.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系指按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和标准(试行)》完成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取得合格证书。

  岗位资格条件要求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是指按照《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暂行规定》、《卫生部专科医师培训标准(试行)》完成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内容取得合格证书,或取得经过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全科医学培训合格证书、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全科医生转岗培训合格证书等可用于注册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医师执业证书》的全科医师培训合格证明。

  报考人员须提供培训合格证书或证书主管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书面证明。

  5.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含中共预备党员。岗位要求“中共正式党员”的,报考人员须为中共正式党员。

  (六)聘用手续说明

  1.招聘的人员应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已就业的报考人员应协助招聘单位共同做好拟聘用手续的办理工作。

  未就业毕业生是指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大中专学生毕业后尚未到政府人事、教育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八、其他事项

  (一)严格落实回避政策。凡与用人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被聘用从事人事、财务、监察岗位工作,也不得在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工作。从事招聘工作的人员与应聘人员有上述亲属关系的,必须实行公务回避。

  (二)本次公开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由厦门医学院纪检监察处(电话:0592-6260313)实施全过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

  (三)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四)关于招聘政策、报名手续、招聘条件可咨询招聘单位,联系方式见报考网页或《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报名工作联系表》(附件2),如遇无法正常注册、登录等网络问题,请在工作日上班时间咨询栾先生,电话:0592-2039082。

  本考试简章的解释、规定仅适用于本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招聘单位解释。情况特殊的,包括个别岗位是否取消招聘等问题,由招聘单位提出意见,报主管部门研究后作出决定。

  附件:

  附件1: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春季补充编内工作人员岗位信息表(2019年3月).xls

  附件2:厦门医学院及其附属第二医院、附属口腔医院报名工作联系表.xls

  厦门医学院

  2019年3月18日

(编辑:福建华图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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