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3-06 15:08:56 公务员考试 https://xiamen.huatu.com/gwy/ 文章来源:福建教师招聘考试网
【导读】
四、其他事项:
(一)用工形式及待遇
聘用后,按照厦门市市直机关非在编人员管理程序。与应聘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3年(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满后表现良好的可续签。辅助管理岗工资待遇按厦门市直机关事业单位非在编雇佣人员管理暂行规定5.4万元/年(含社保、公积金等)标准执行,另按市里有关规定发放年度绩效、文明等奖金。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二)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现役军人;
2.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即2019年及以后才学业期满的全日制普通教育学生);
3.曾因犯罪受过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经市残联非编招聘领导工作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三)年龄要求计算到报名截止日(2019年3月19日),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是指1989年3月19日(含)出生后人员符合年龄要求。
(四)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学历须是国民教育学历,且均为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及以上学历。
(五)全日制普通教育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留学回国人员、港澳台地区人才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认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的人员,须提供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上述认证最迟须在面试资格复核时提供,未提供者视为自动放弃资格,不得继续参加本次考试。
(六)已就业的应聘人员须于体检合格后进入考核前,由本人提供原工作单位同意其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七)应聘人员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保持通讯畅通。
(八)本考试简章由厦门市残疾人联合会组织联络处负责解释。
联系人:小陈
电话:0592-5200956
传真:0592-5100311
电子邮箱:654403000@qq.com
附件:厦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非在编辅助岗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xls (在线预览)
厦门市残疾人康复中心
2019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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