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监管职责规定》的规定,广东证监局主要承担对广东辖区(不含深圳,下同)证券期货市场的一线监管职责,负责对辖区内证券发行人、上市公司、非上市公众公司、证券公司、公募基金管理人、期货公司、私募基金管理人、证券期货投资咨询机构、从事证券期货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律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实施日常监管,依法查处证券期货违法违规行为,开展辖区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和保护工作,维护资本市场公开、公平、公正,维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防范和依法处置辖区市场风险,促进辖区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