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2012招考面试资格审核通知
2012-05-12 14:11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现将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2012年春季补充医疗卫生编内工作人员统一笔试后进入面试人员资格复核及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核
(一)资格复核人员名单:
序号 |
招聘单位 |
岗位编码 |
招聘岗位 |
拟招聘人数 |
准考证号 |
笔试成绩 |
|||
卷面分 |
加分 |
总分 |
名次 |
||||||
1 |
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 |
01 |
医务1 |
1 |
9092 |
64.44 |
10 |
74.44 |
1 |
2 |
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 |
01 |
医务1 |
1 |
9091 |
70.27 |
0 |
70.27 |
2 |
3 |
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 |
01 |
医务1 |
1 |
9089 |
66.22 |
0 |
66.22 |
3 |
4 |
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 |
03 |
医务3 |
1 |
9093 |
77.92 |
0 |
77.92 |
1 |
(二)资格复核时间:
2012年5月14日-5月15日(星期一、二)
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复核地点:
厦门市公安局1号办公大楼11楼1116室(思明区新华路45号)。
(四)进入资格复核的人员应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一式二份,依序装订成册):
1.准考证、身份证;
2.报考人员到政府人事或教育行政部门办理报到手续的材料(行政介绍信或人事关系入厦审批材料或加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印章的报到证复印件等)、机关事业单位编内工作人员应提供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毕业证、医师执业证、工作经验证明等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3.厦门生源毕业生或参照厦门生源毕业生相关证明材料。
(五)未按时参加资格复核的,取消面试资格。
(六)本人因故无法参加资格复核的,可委托代理人携带委托书、上述资格复核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核。
二、面试
对于通过资格复核的人员,本中心将当场开具《面试通知书》,报考者凭身份证和《面试通知书》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见《面试通知书》。
厦门市公安文职人员服务中心
二〇一二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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