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福建公安特警招考公告
2012-01-05 13:3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厦门华图【导读】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公安厅关于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关于做好我省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有关工作的通知》(闽人发〔2007〕225号),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职位
本次共招考公安特警队员43名,其中:福州市公安局15名;厦门市公安局10名;泉州市公安局15名;三明市公安局3名。招考职位的资格条件等详见附件1《福建省2012年度面向特殊技能人才考试录用公安特警队员招考职位表》。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人民警察录用条件;
(三)符合招考职位要求的年龄条件,计算年龄的截止时间为2012年1月6日;
(四)具备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特殊技能,所有报考者的毕业证书及相关证书必须在2012年1月6日前取得;
(五)志愿从事公安特警工作,最低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含试用期),并符合拟任职位的特殊要求和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资格条件;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公职的、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作弊且不得报考公务员的,公务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应届毕业生,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它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报考者不得报考与招录机关公务员有公务员法第六十八条所列情形的职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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