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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教师队伍建设,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经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初中、高中、职校教师(7名)

学校类别

学科

名额

农村初中

美术

1

高中

地理

1

德化职校

会计学

2

市场营销

1

电子商务

1

文秘教育

1

 

  2.小学教师(17名)

专业

语文

数学

音乐

美术

校医

科学

陶瓷艺术设计类或雕塑艺术设计类

名额

2

2

2

2

3

2

4

 

  3.幼儿园教师(25名)

专业

幼教

音乐、舞蹈

名额

20

5

 

  

  二、招聘对象与条件

  1.年满18周岁中国公民,政治思想表现好,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教师素质。

  2.身体素质良好,心理健康。

  3.在校期间和工作期间未受到处分。

  4.高中教师:本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师范类或“211”工程学校相应专业(含地理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地理信息系统专业)大学本科应届毕业生,具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毕业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职业技术学校教师:本县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应往届相应专业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可放宽至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全日制师范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已取得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在考分相同的情况下优先聘用。未取得高中或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应在聘用后两年内(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未能取得的予以辞退。

  6.初中教师:本县生源,具有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美术专业(含美术学、绘画、艺术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大学本科应、往届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7.小学教师:本县生源(其中陶瓷艺术设计类或雕塑艺术设计类放宽至在本县高等院校就读的毕业生),具有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相应专业(语文学科含小学教育、汉语言文学、初等教育;数学学科含小学教育、数学与应用数学、初等教育;美术学科含美术学、绘画、艺术教育、美术教育、艺术设计;音乐学科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教育;科学学科含物理学、物理教育、科学教育;校医为临床医学专业)应往届毕业生,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科学学科教师应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校医、陶瓷艺术设计类或雕塑艺术设计类专业不要求具备教师资格(应在聘用后两年内,即2013年7月30日前取得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

  8. 幼儿教师:(1)本省生源,女性,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幼儿教育[含学前教育、儿童教育、小学教育(学前教育方向)]专业毕业,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本县生源放宽至幼儿师范学校(全日制中专)幼教专业毕业,现已取得大专学历,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2)本县生源,女性,音乐、舞蹈专业(含音乐学、音乐教育、音乐表演、艺术教育、舞蹈学)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专及以上学历,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以上报考对象均应取得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要求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20日。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考生直接登录德化教育网,点击“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进行网络报考。每人只能报考其中的一类学校的一个岗位,不得兼报。

  3.报名费:每人80元(网上缴费)。

  四、考试办法

  (一)笔试

  根据2011年1月30日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精神,本次拟招聘的初中、高中、小学教师(校医和陶瓷艺术设计类或雕塑艺术设计类除外)均应参加全省公开招聘笔试,考试分“教育综合知识”和“专业知识”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职业技术学校教师、小学的校医和陶瓷艺术设计类或雕塑艺术设计类、幼儿园教师参加全省统一笔试中“教育综合知识”科目的考试,考试成绩按100分计。

  考试时间为2011年5月14日,相关考务工作具体事宜见省自考办的相关通知。

  (二)面试

  在笔试成绩中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人数进入面试。不足1:3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其面试合格成绩不得低于70分。确定面试人选时,若最后一名考生的总成绩出现并列,则所有并列的考生全部进入面试。弃权面试的空额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内容等方案另行制定公布。

  五、考察、体检

  1.面试结束后,按招聘名额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总分100分,笔试占50%、面试(专业测试)占50%折合总成绩]确定考察对象。

  2.考察前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

  3. 考察时间:用人单位另行确定。

  4. 考察内容:思想表现、职业道德、敬业精神、业绩能力等。

  5. 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的不能录用,其余的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聘用与管理

  1.资格审查、面试工作由县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对公开招聘全过程实行监督。

  2. 招聘领导小组根据考试、体检、考核等综合情况,按招聘岗位数与备取人数1:1比例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德化教育网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办理聘用手续。

  3. 被招聘人员一律实行聘用制,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七、其他要求

  1.报考人员必须对本人提供的证件和有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取消其录用资格。

  2.招聘过程的有关信息通过德化教育网(www.edudh.net/www.edudh.net/)发布。

  3.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德化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23512671  监察电话:0595-23522571

                                                          德 化 县 教 育 局

                                                          二〇一一年四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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