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宁县教育局2011年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工作方案
2011-04-02 12:57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未知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教师,现制定招聘工作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和办法 1、师范类本科毕业生6人: 序号 学校 专业 学历 人数 职位 是否紧缺急需专业 备注 1 城区小学 小学心理健康教育 本科 1 教师 否 具备教师资格证 2 泰宁一中 中学生物 本科 1 教师 是 具备教师资格证 3 乡镇中学 中学生物 本科 1 教师 否 具备教师资格证 4 乡镇中学 中学历史 本科 1 教师 否 具备教师资格证 5 乡镇中学 中学地理 本科 2 教师 否 具备教师资格证 2、师范类专科及以上毕业生4人 序号 学校 专业 学历 人数 职位 是否紧缺急需专业 备注 1 乡镇小学 小学美术 专科及以上 1 教师 否 具备教师资格证 2 乡镇小学 小学音乐 专科及以上 1 教师 否 具备教师资格证擅长铜管乐者优先 3 乡镇小学 小学英语 专科及以上 2 教师 否 具备教师资格证 三、应聘条件 2、专业对口,具备教师资格证书。 3、26周岁以下(1985年7月1日以后出生)应往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取得学士学位的师范类本科毕业生和专科毕业生。 4、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报名.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曾被开除公职的;有精神病史的;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 四、报名方法 1、应聘者直接通过网上报名。具体报名方式由福建自考网承载链接“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来实现(网址:http://www.fjzk.com.cn)。 2、网络报名时间(全省统一): 2011年 4月10-20日。 3、报名要求:应聘者在规定时间内上网报名和缴费,应聘者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相关的证书、证明必须在资格复核时出具。 五、招聘程序 1、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2、教学能力测试(由县教育局组织): 测试内容为中小学相应阶段教学内容。测试方式为课堂教学。心理学、生物、地理、历史、英语专业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音乐、美术专业教学能力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3、面试及技能测试(由县教育局组织):心理学、生物、地理、英语专业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的内容为仪容、仪表、语言表达、技能等,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10%。音乐、美术专业的考生参加技能测试,技能测试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本技能及特长展示,技能测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 应聘人员笔试、面试(技能测试)、教学能力测试总分为100分。低于60分的将视为不合格,不予录用。 面试及教学能力测试的具体安排将在福建泰宁教育信息网公布,详情请登录http://www.fjtnjy.com网站查询。 4、体检 五、聘用及待遇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拟聘人员由泰宁县教育局负责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五天。公示无异议者为受聘人选,与聘用单位签订就业协议。 凡在报名、考试、体检等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的,一经发现将不予聘用,聘用后发现的予以解聘。 受聘人员于2011年8月中旬到县教育局报到,受聘人员按所报考的岗位由教育局统一分配到具体学校,并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及入编手续,与报考学校签订聘用合同,明确双方职责与权利,试用期为一年。聘用期内的有关待遇从2011年8月开始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 毕业生一经聘用,须书面承诺至少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满5年,对在我县教育系统服务未满5年者,被聘人员同意对其档案不予转出。 六、纪律与监督 监督电话:0598-7832561 (县人事局) 0598-7838418(县教育局监察室) 招聘咨询电话:0598-7838419(泰宁县教育局人事股) 泰宁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三十日
坚持德才兼备和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人事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查批准的办法,在编制范围内进行招聘。
二、招聘对象、职位和名额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身体健康。
招聘由笔试、面试和教学能力测试三部分组成。县教育局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和教育能力测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人选;弃权面试和教育教学能力测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成绩达到招聘单位聘用要求的,由县教育局根据各学科招聘名额及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
体检采用教师资格认定的体检标准进行。因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按该学科成绩依次递补人员或另行组织招聘。
为保证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招聘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由县人事主管部门和县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施全程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