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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省教育厅 省公务员局 省委编办关于做好2011年全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1]1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关于做好全省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通知》(闽教人[2010]141号)精神,2011年我县决定公开招聘中小学、职专、幼儿园新任教师35名,现将具体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学段

学科

人数

学历

专业

年龄

教师资格

备注

中学 8名

历史

1

本科以上

历史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持有高级中学教师资格证

 

地理

1

地理

 

生物

1

生物

 

物理

1

物理

 

化学

1

化学

 

美术

1

美术

 

音乐

2

音乐

1个职位用于招聘2009年在我县“三支一扶”支教期满人员

小学18名

英语

9

专科以上

本专业、初等(或小学)教育英语方向等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持有小学或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

2个职位用于招聘2009年在我县“三支一扶”支教期满人员

信息技术

3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信息技术、计算机教育等

 

音乐

2

音乐

 

美术

1

美术

 

科学

2

小学教育(语文、数学、科学方向)、物理、化学、生物等

 

体育

1

体育

 

职专 1名

旅游

1

本科以上

旅游

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委托省自考办

统一考试

幼儿园8名

 

8

专科以上

学前(幼儿)教育

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幼儿园教师资格证

 委托省自考办

统一考试

 

    说明:上述岗位要求除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可在2010年7月31日前取得外,其它的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必须在资格审核时出具。

  二、招聘条件及范围

  (一)基本条件

  1.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热爱教师职业。

  2.五官端正,口齿清楚,身心健康,无重大疾病和传染病。

  3.专业对口,具备规定的学历要求和相应教师资格、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以及拟聘岗位所需的任职条件。

  4. 中小学、职专教师岗位年龄要求30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幼儿园教师岗位年龄要求28周岁以下(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全日制普通院校未就业相关专业的大中专毕业生。

  (二)招聘范围

  1.中学教师招聘:全日制师范类本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09年省下派到我县“三支一扶”的服务期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支教人员(免于考试给予聘用,下同)。

  2.小学教师招聘:漳州市生源全日制师范类专科以上学历的毕业生;2009年省下派到我县“三支一扶”的服务期满经体检、考核合格的支教人员;东山县生源并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原全日制中等师范学校毕业生(可根据其最高学历,按专业对口原则,报考相应学科教师岗位)。

  3.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招聘:东山县生源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毕业生。

  4. 幼儿园教师招聘:全日制幼儿师范院校幼儿(或学前)教育专业专科以上学历毕业生;东山县生源取得大专以上学历的原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毕业生。

  东山县生源指入高校(中等师范或幼儿师范学校)前户籍在东山县并在东山县参加高考、中考的。

  三、笔试报名

  1.报名时间: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

  2.报名形式: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福建自考网(网址:www.fjzk.com.cn)上网报名和缴费。

  3.资格审查:县教育局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4.注意事项:应聘者应认真阅读网上报名有关注意事项,按网上提示要求,提供准确的个人报考信息。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5.资格复审:6月10日至20日对进入面试考生进行资格复审。

  复审时报考考生除持《2011年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网上打印,一式一份)外,还须提供如下材料(审查后退还原件):

  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③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到时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④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证书尚在办理的由所在学校出具证明材料,并提交普通话水平合格证书);

  ⑤《就业推荐表》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须提供);

  ⑥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报到时须提供,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笔试内容、地点和时间

  1.笔试内容:

  中学和小学教师公开招聘笔试由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实施。笔试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

  职专和幼儿园教师招聘委托省自考办统一考试,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教育综合知识笔试,专业知识的测试采用面试的办法。

  2.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3.笔试时间:5月14日

  五、笔试成绩计算与发布

  东山县生源毕业生笔试成绩另附加5分。

  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笔试成绩=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60%+附加分。

  考生可于5月下旬在省自考办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六、面试

  面试由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组织。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以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面试人选;弃权面试的空额可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笔试总分相同者,以专业知识考试成绩高分为先。

  面试时间、地点、内容及其他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七、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体检、考核由县教育局、人事局负责组织。体检入闱人选根据总分(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下同)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拟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总分相同者,以笔试成绩高分者为先。体检标准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执行,费用自理。因体检不合格或其他原因应聘者自愿放弃而出现的岗位空缺,按照总分依次递补。

  根据岗位要求以及考试成绩、体检结果,结合实际需求,经县教育局研究择优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将拟聘用的人员进行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县人事局审批,由县教育局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教师见习试用期一年,纳入编制内管理,有关工资、福利待遇按现行有关政策执行。

  八、纪律要求

  招聘工作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反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应聘的毕业生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如有发现弄虚作假取消聘用资格。

  九、其他。可登陆东山县教育网./或东山人事人才网http://www.fjdsrc.com/查询招聘结果。

  咨询电话:0596-5889391、5889339 监督电话:0596-5880468

  东山县教育局    东山县人事局

  2011年3月31日

 公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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