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2011年中小学教师招聘方案
2011-04-02 11:54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未知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和经县编委审批通过的2011年县教师招聘计划,决定2011年招聘中小学教师(含教辅人员)102名,具体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职位和人数 (一)中学22名 1、免于考试对象3名 参加我县支教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同时愿意继续在原服务学校任教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3名。 根据有关文件规定,以上对象在经考核合格后予以聘用。 2、应参加考试对象19名 学科 数学 英语 物理 化学 生物 历史 地理 通用 技术 (含教育技术) 音乐(含艺术教育) 体育 心理健康教育 合计 人数 1 2 1 1 2 2 5 1 2 1 1 19 注:2011年我县生源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的,属于免于考试对象,其聘用职位优先占用应试中学相应学科职位,且予以优先聘用。若此类免于考试对象人数超过招聘职位数,则须参加全省统一考试,择优聘用。 (二)小学66名 学科 语文 数学 英语 音乐 (含艺术教育) 美术 体育 信息 技术 (含教育技术) 心理健康 图书管理人员 合计 人数 20 20 15 2 2 2 2 2 1 66 (三)代课教师(含编外人员,下同)12名。 (四)特殊教育2名。 二、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 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招聘学科计划,其招聘对象和报考条件为: (一)基本条件 1、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依法取得教师资格(不含教辅人员)。 3、云霄县生源(含云霄县户籍)。 4、1976年8月31日以后出生(代课教师的年龄放宽到1962年8月31日以后出生)。 (二)专业学科教师报考条件 1、中学 (1)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本科毕业生;(2)报考学科教师要求专业对口,同时具备相应学科教师资格。 2、小学 (1)专业学科教师 ①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自考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的2003年底前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体育专业的中专毕业生;②报考学科教师要求专业对口,小学教育专业或初等教育专业(无限制专业方向)或专业不对口的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可选择报考小学语文或小学数学一个学科;③报考小学教师岗位应具备小学及以上的教师资格。 (2)图书管理人员(教辅人员) 全日制计划内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图书档案学类毕业生,同时依法取得二级乙等普通话水平证书。该对象只要求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3、代课教师 2000年底前在我县学校工作并领取由县财政支付工资的代课教师可以报考。该对象只要求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 4、特殊教育 全日制计划内师范类大专及以上学历的特殊教育专业毕业生。 三、报名的时间、地点和要求 (一)免于考试对象的报名时间及地点 上述的“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以及2011年我县生源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人员、“985工程”高校和教育部所属重点师范院校本科毕业生,请于2011年4月10日—4月12日08:00—12:00,14:30—17:30到云霄县教育局人事股报名。报名时须持相应材料。 (二)应参加考试对象统一通过福建自考网报名(网址:www.Fjzk.com.cn )。具体网络报名办法请上网查询。报名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4月10日0:00—4月20日24:00。如因应聘者提供信息不准确或有虚假行为而造成无法参加考试或审核不通过,应聘者本人承担责任后果。 县人事局、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对进入网上报名的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以复审为准)。 (三)2011年7月8日—10日将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期间应聘人员须提交给县教育局人事股以下材料: 1、中学、小学、特殊教育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2、代课教师 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教师资格证书(以上材料均需原件和复印件)、由所在单位(股级及以上)校长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的县财政支付工资底册复印件(每年提供一个月工资底册,其中首年提供第一个月工资底册,最后一年提供最后一个月工资底册。2010年参加考试的代课教师,提供过有效工资底册的,可以不再提供。),近期免冠同底版一寸照片2张。 四、考试的时间和内容 (一)考试时间:全省统一为2011年5月14日。考试地点在准考证上明确。 (二)考试内容: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考试成绩的60%。 五、加分政策 根据闽毕支[2009]21号文件及漳委办[2006]24号文件规定执行。 享受加分政策待遇的应聘人员应在资格审查期间提交相应材料。 六、体检、考核和聘用办法 (一)体检。按招聘职位1:1的比例确定人选进行体检。体检标准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执行。体检时间另定。 (二)拟聘用办法:应聘人员在经体检合格、资格复审通过的基础上,按招聘职位,从总成绩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员(若总分相同,以考试成绩高者为据;若考试成绩相同的,以专业知识成绩高者为据。若代课教师成绩相同的,以工作年限长者为据。)。若拟聘用人员因其他原因放弃的,按同职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递补。 (三)聘用:拟聘用人员经政审及计生审查合格者,在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予以聘用,相关待遇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被聘用人员根据设岗职位和人数按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予以择岗(岗位设置在考试成绩公开前公布,具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代课教师在经聘用后,安排到农村中心幼儿园任教)。 七、工作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0596—8535176。 八、本方案由县人事局、教育局负责解释。 云霄县人事局 云霄县教育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