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厦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公告
2011-04-02 11:43 福建公务员考试网 http://xiamen.huatu.com/ 作者:厦门华图 来源:未知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省公务员局(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省委编办等部门和厦门市政府的要求,结合本市实际,决定组织实施2011年厦门市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工作。
一、招聘职位和职数 2011年公开招聘职位为厦门市公办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全市共计划录用660名。招考职位、招考人数等详见附件。 二、招聘条件 (一)中国公民,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二)具备规定的学历学位要求和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学、心理学、普通话水平测试合格证书)。 (三)应届大专、本科毕业生年龄25周岁以下(1986年6月30日后出生,不含6月30日),应届研究生和厦门生源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年龄30周岁以下(1981年6月30日后出生,不含6月30日)。 (四)专业对口,身心健康。 (五)以本科、研究生为第一学历报考的须同时具有相应的学位。 (六)厦门生源是指入学前(指考入第一个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院校前,下同)户籍和学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可参照厦门生源享受就业优惠政策: 1.入学前户籍在厦门市但学籍不在厦门市的普通教育全日制毕业生。 2.入学前户籍和学籍虽不在厦门市,但报名截止日前父母有一方或配偶户籍在厦的普通教育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1.厦门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下同)本科及以上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其中小学教育专业限报小学岗位。 2.厦门生源应届和往届的师范类专科毕业生,限报小学岗位。 3.厦门生源普师毕业生取得大专或本科学历的未就业毕业生,其中大专限报小学岗位。 4.参加厦门生源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教师技能培训合格的未就业毕业生。 5. 厦门生源特殊教育专业大专及以上毕业生,限报考专业对口的教师岗位。 (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学岗位 1.厦门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2.非厦门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应聘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岗位须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普通高校全日制师范类应届毕业生。 (2)“985”或“211”高校应届毕业生。 3.普通高校应届研究生。 4. 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未就业留学人员。 (三)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1.厦门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应届和往届未就业毕业生。 2.非厦门生源的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应届毕业生。 3. 在国(境)外学习取得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并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未就业留学人员。 4.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硕士及以上未就业的台湾学生(岗位专设)。 四、招聘程序 (一)网上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资格审核的方式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4月10日—4月20日。 应聘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网址http://www.fjzk.com.cn)填写报名信息。选报职位时,应聘者应先选择学校所属的区或市教育局,然后按学科并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普通高中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几大类填报,每位应聘者在厦门市报名时限报一个职位。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职位的直接填报招聘学校和专业。 应聘者报名时须认真阅读各岗位招聘资格条件,确认自己符合拟报岗位条件方可报名,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失真,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课堂教学测试成绩合格后再选报招聘学校(不含报考职业学校专业课应聘者)。 (二)现场资格审核 1.现场资格审核时间:4月18日—4月21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因网站将于4月20日关闭,建议应聘者于4月20日上午之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报名信息)。 2.现场资格审核地址:火炬二路269号招生考试中心大楼(厦门三中旁)。 3.现场资格审核时应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应届毕业生: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本人身份证;③毕业生就业推荐表;④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⑤加分证明材料。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证书等相关材料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不予录用(不含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往届未就业毕业生:①报名表一式二份;②报到证;③身份证;④毕业证书(学历和学位);⑤户口本等相关证明材料;⑥加分证明材料;⑦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证书。 往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或教育学、心理学及普通话水平测试成绩合格证书须在办理录用手续时提供,否则不予录用(不含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学岗位)。 未就业毕业生系指普通大中专院校学生毕业后尚未到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办理就业审批及报到手续的人员。 现场资格审核指对应聘者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资格条件审查,由应聘者选择的区教育局或市教育局对应负责审核。资格审核通过后,审核单位在应聘者报名表上签字盖章,一份存底,另一份交应聘者。资格审核只是初步审查,资格条件的最终确认以录用阶段的复核结果为准。 (三)资格审核确认后,应聘者自行登陆福建省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考网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人数与职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不足3:1的,经报有关部门批准后,相应减少该职位拟招聘人数或取消该职位的招聘。 五、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面试和学校考核。 (一)笔试 1.笔试由福建省教育厅统一组织,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两部分。教育综合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时事政治、师德规范、教育法律法规、教育学和心理学基础知识、新课程理念等;专业知识考试的主要内容为相应学科的专业主干知识、教材教法(包含新课程理念与教学方式的应用)等。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40%,专业知识考试成绩占笔试成绩的60%。 2.笔试时间:2011年5月14日,具体时间详见准考证。 上午笔试科目为“教育综合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 下午笔试科目为“专业知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卷面总分为100分。 “教育综合知识”是每位应聘者必考科目;“专业知识”共有29类,由应聘者选择其中一个专业类别参加考试。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专业学科的应聘者也须参加“教育综合知识”考试和“专业知识”考试。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成绩于5月底在省自考办相关网站公布并通知相关招聘单位。应聘者凭个人身份证号码和准考证号码双重验证后可以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公布后,根据加分后的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参加面试人数与招聘岗位计划数3:1的比例(不足3:1的以实际人数)推荐参加专家面试。 面试名单将在厦门教育网(www.xmedu.gov.cn)公布。 5.加分照顾。 (1)厦门生源毕业生笔试卷面分加10分。 (2)参加福建省级和设区市级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研究生支教团)等项目(含省内生源参加外省上述服务基层项目),于报名截止日前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可享受加分。服务期为两年及以上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的,笔试卷面分加3分,报考区属学校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服务期为一年,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报考区属学校的,笔试卷面分加5分。 (3)符合以上加分政策的厦门生源可同时享受加分,各项加分不设上限。加分经市教育局复核后在面试前公布。 (二)面试 面试指课堂教学测试(即片断教学)、专业技能测试(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等。 1. 课堂教学(片断教学)测试 课堂教学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面试人数比例为1:1的合格成绩为70分及以上),合格者方可进入学校考核。 面试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由区教育局组织面试的,面试方案须提前报市教育局,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专业技能测试 报考体育、音乐、美术、计算机职位的,在课堂教学测试前需进行专业技能测试,专业技能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及以上合格。专业技能测试成绩合格者方可参加课堂教学测试。 进行专业技能测试的学科,专业技能测试成绩以40%计入面试成绩,课堂教学测试成绩以60%计入面试成绩。 (三)学校考核 各学校考核采用面谈、试讲或技能测试等方式进行,考核成绩满分为100分。 各学校应按规定制定考核方案,组建考核小组和监督小组,负责考核工作。考核方案提前报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同意后实施。 市教育局直属学校考核时间由各学校自定和通知,区属学校考核时间由各区教育局自定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的计算 应聘者的考试总成绩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学校考核成绩分别占40%、30%、30%的比例合成,总成绩60分及以上合格。考试总成绩相同时,应聘者名次按笔试成绩排列;若笔试成绩又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列;若笔试、面试的成绩都相同,则报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后加试一场面试,应聘者名次按加试面试的成绩排列。 六、报考收费 收费标准按照《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正式核定我省事业单位编制内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复函》(闽价费[2007]196号文)规定,我省中小学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为每人80元。应聘者报考缴费后,所收费用不予返还。 七、体检 根据招考人数按1:1的比例,在考试合格的人员中,从总成绩的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 体检由区教育局或学校(一般为市教育局直属学校)统一组织,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要求(怀孕的应聘者可待分娩后体检)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应聘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得知体检结果的7天内向报考学校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由招聘学校指定医院并以复检结果为准。 八、递补和补录 体检不合格、放弃体检资格、体检合格但因故退出、被取消聘用资格,从而导致岗位空缺的,按总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公布的职位未能招满,经报批同意后可从总成绩合格的应聘者中进行补录。 九、公示和聘用 拟聘用名单在厦门教育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按管理权限报相关部门审批后办理聘用手续,并由学校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 2011年9月30日前仍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2011年应届毕业生(博士学位延长至2011年10月31日),取消聘用资格。 招聘学校依据国家和厦门市有关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养老保险执行厦府〔2004〕178号文件)。招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十、纪律要求 (一)应聘者应提供真实、有效的材料,不得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违者取消录用资格。。 (二)招聘工作者和应聘者都要严格执行招聘工作有关操作规范和要求,违者将按规定严肃处理。 市、区教育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指导和监督。 市教育局纪检监察室电话:2135775。 十一、注意事项 厦门教育网(www.xmedu.gov.cn)是本次公开招聘信息的主要发布渠道,请应聘者在招聘期间注意登陆本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有关信息。 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另行举行,招聘办法和考试安排另文发布。 报名期间咨询电话: 厦门市教育局:2135579 思明区教育局:5862743 湖里区教育局:5722666 海沧区教育局:6583703 集美区教育局:6683358 同安区教育局:7030188 本公告由厦门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小学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2招聘初中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3招聘高中教师计划表.xls
附件4招聘中职学校教师计划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