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6-15 09:25:17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https://xiamen.huatu.com/sydw/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福建事业单位招聘网同步华图教育考试动态信息发布:2021福建事业单位招聘公基知识备考:民法之善意取得关注厦门华图微信公众号(xmhuatu),获取更多招考信息和备考资料。事业单位培训咨询电话:13110597044。添加客服小姐姐微信(xmhtxiaolai)获取更多电子材料和精美图书。
善意取得,是指无处分权人将其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处分给第三人,若第三人在交易时出于善意则可取得该财产的所有权。我国《物权法》规定不动产与动产均有善意取得的适用。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①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②以合理的价格转让;③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本文地址:http://xiamen.huatu.com/2021/0615/1846295.html
(编辑:六月)厦门华图微信
厦门华图总部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财富中心304-307; 热线:0592-5168870
网站:https://xiamen.huatu.com
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100号财富中心大厦三楼
客服热线:0592-5168870
网站:https://xiamen.huatu.com